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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试用期劳动合同等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薄弱,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如何保护大学生就业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今天小编带大家先了解一下“三方协议”、“试用期”、劳动关系”、就业中的“劳动合同”等法律常识问题,有效保护了大学生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三方协议是什么?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就业权利义务的书面形式,解决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毕业生向单位报告,用人单位正式收到后终止。


三方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所以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告,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使意图成为现实,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正式劳动关系。


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真正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学校只是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试用期是否随意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相互理解和选择的调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从哪天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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