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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注意事项及流程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份协议对我们的就业有什么作用?

1.三方协议长什么样?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为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创造前提条件。

1-1.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1-2.三方协议须在毕业生离校之前签订,签约后意味着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

1-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一式四份,每个毕业生有唯一一套协议书和编号。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复印件无效。

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每个同学签订三份协议(一式三份)就够了!!!

1-4.签署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总体流程

二级院系毕业生就业辅导员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将“协议书”分发给班主任或毕业生 → 毕业生填写“协议书”中就业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个人信息 → 辅导员审核 → 加盖二级院系和招生就业处公章(签署意见) → 毕业生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输入信息 → 院系辅导员、招就处工作人员审核信息 →xx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证。


    2.三方协议签订具体流程

2-1.毕业生拿到三方就业协议时,要认真阅读“签约须知”,客观真实、准确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

填写就业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必须准确无误!!!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必须是体现单位法人的公章,如就业单位是“鄂尔多斯冶金电力集团化工事业部”,盖章也必须是与公司名称统一的公章,不能加盖公司财务处或其他部门的公章,否则无效。

2-2.签约、盖章

与用人单位签约、加盖公章(法人公章、不是法人代表个人章子)后,到所在二级院系(系部)毕业生就业辅导员处,由系辅导员审核三方就业协议并盖系部公章,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

从2018年起,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各盟市吸引毕业生,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经与人社部门沟通,毕业生与内xx市属用人单位签约后,不需要再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直接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报到证名头列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到异地城市就业的毕业生,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除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要当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就业手续。 

3.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毕业生在毕业时一定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因为就业协议最大的作用是决定你档案的去向,以及今后的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毕业时招生就业处或系部的老师要根据三方协议上的相关信息寄送你的档案,办理其他事宜。

签订三方协议等于毕业生已经拿到第一份工作的“通行证”,没有特殊情况,企业不会随意撕毁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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